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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总结]力促派驻机构练就办案“硬功夫”


时间:2015-11-10 09:09:3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陈仕丽 杨惠 字体大小:[大][中][小]

    “政和县公安局纪委监察室三年立案1010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政纪处分6人,1人移送司法机关。”1119,在刚刚结束的福建省公安纪检监察部门案件查办工作交流推进会上,2个基层单位在大会上作经验介绍,政和县公安局纪委监察室就是其中之一。政和县公安局纪委书记马东明表示:“我们能取得这样的成绩,与县纪委、监察局一贯高标准严要求是分不开的。”

近年来,政和县纪委、监察局严格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苦练业务专、能办案的“内功”,还要勤修勇于监督、敢于碰硬的“硬功”,全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工作水平连年提高。

夯实基础工作,构建多元化业务素质教育体系。为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提升执纪监督、查办案件的规范化水平,政和县严格按照“三转”要求,制定《基层纪委监察室查办案件工作流程及文书格式》、《监督检查规范操作手册》、《信访工作具体要求》等业务规范化文件及电子文档,坚持开展一年一次“业务大练兵”、人员调整集中培训、查办案件跟班学习、案件质量检查年终点评等系列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去年以来,全县17个派驻机构的36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分批参与各类培训学习活动7次,抽调配合县纪委办案15人次。

细化业务标准,提升依纪依法办案意识。县纪委结合派驻机构查办案件工作的特点,将程序要求、手续履行、文书格式、定性量纪、宣布执行等内容分成33个细项,分别以《形式审核情况登记表》、《案件审理受理审批表》、《案件协审情况登记表》、《案件质量问题记录表》等形式反映出来,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确保形式审核不过关不受理,事实证据不过关不上会,不断提高派驻机构依纪依法办案能力。

严格责任追究,增强检查考核刚性。今年以来,政和县先后出台《关于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岗位责任目标考评工作制度》、《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将不作为、慢作为、选择性执纪等纳入问责范畴。同时,县纪委逐步加强对派驻机构查办案件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推诿拖延、工作被动、执纪不严等问题。今年以来,县纪委已对5个工作被动、查办案件“零”立案、驻在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派驻机构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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