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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路历程]收获


时间:2015-11-10 08:54:3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陈仕丽 字体大小:[大][中][小]

    “陈常委,孙书记请你现在去参加研究党风室工作的会议。”今年5月的一天下午,办公室通知我去开会。

“党风工作不是我主管,为什么要我参加呢?”带着疑惑,我走进了会议室。党风室汇报了近期查办几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进展情况,接着是主管常委和分管副书记的发言。

在点评完党风工作后,孙书记语重心长地说:“当前,我们首先要转变思想观念,摆脱纪律审查惯性套路,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孙书记停顿了一下,将目光转向我,“过去,纪委立案审查前一般都要经过周密的调查和有针对性的搜集证据,达到立案标准和要求的才立案。如果把力量集中在立案审查、定性审查上,就无法实现抓早抓小、快查快结,纪律审查就是要突出纪律特点,才能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会后,孙书记的这番话总在我耳边萦绕。沉思良久,我渐渐明白了参加这个会议的意义。

事情还得从今年4月说起。在研究某村支书许某公车私用问题的县纪委常委会议上,党风室根据初核情况提出党纪立案的建议。在讨论时,我针对初核报告提出了几点意见:“村干部向乡土地所借车办私事,这是一种违纪新形式;许某借用公车办私事仅有许某一人供述,证据材料还不完整,是否进一步调查,待事实和证据都较为完整后再予以立案?”

其实对许某立案我并无异议,只是担忧许某的违纪行为如果不符合错误行为的四个构成要求,可能会影响到后面的定性量纪工作。

几天后,审理室主任小范向我汇报了许某违纪案件的审查情况。小范面露难色:“许某不是土地所的职工,这种无权使用或驾驶公车者,向单位借用公车私用办私事的行为,党纪处分条例中似乎没有相适应的规定呀。”

小范的困惑正是之前我所担心的。我吩咐小范再找找相关规定,并向分管副书记汇报了审理情况。

此后,就有了我被通知参会的一幕。

扪心自问,工作多年,我已习惯查办案件的提法,习惯按照司法机关查办案件的思维和角度进行案件审理,相比之下,“纪律审查”反而成了一个熟悉却又模糊的词汇。新形势下纪律审查工作的要求和内涵,我虽然在学习,却未认真思考、积极应变,思想上、观念上因循守旧,没有从纪律和规矩角度去思考和衡量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行为,也没有在实际工作中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

我静下心来,告诉自己要像新兵一样从头学习。通过学习,我理解了纪律审查的本质内涵,也捋清了工作思路:纪律审查,首先应审查党组织或党员干部是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然后再用党章党规党纪对照检查党组织或党员的违纪问题,从纪律层面梳理问题线索,而非简单的办案;纪律审查报告、审理报告要突出维护纪律和检查纪律的特点,应当用纪律的语言和方式去表述、分析和衡量违反党章党纪的行为,而非等同于司法机关查办违法犯罪案件,纠结于错误行为的构成要求。

我调来许某的案卷,仔细审阅。当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已纳入纪律审查的重点,纪律面前没有例外、没有盲区,所有党员干部都必须遵循。许某身为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用公车办私事,违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我让小范对照党章党纪的相关规定,在审理报告中重点表述许某违反党的纪律的审查情况。此后,许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这是一次及时而又宝贵的“学思践悟”体验,我不仅发现了自己在工作理念、思维惯性上存在的问题,而且对纪律审查工作有了更为准确和真切的领悟。(陈仕丽 作者单位:福建省政和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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